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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在全社会形成爱护海洋、养护渔业资源的良好意识,进一步提高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的公众参与度和社会影响力,努力营造“公益事业大家办、增殖放流我参与”的浓厚社会氛围,确保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实现经济、生态、社会等综合效益最大化,我局面向全市公开选聘了10名渔业资源增殖放流义务监督员。现公示如下:
一、义务监督员招聘数额及期限
此次选聘增殖放流义务监督员10名(名单附后),聘用期1年。
二、义务监督员工作职责
1、大力宣传海洋与渔业知识和法律、政策,勇于充当保护海洋环境和水生物资源养护的义务宣传员、现代海洋文明的积极倡导者和水生生物养护事业的大力支持者,乐于担当起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与社会沟通的重要职责。
2、依据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和实施规范,对受委托参加的每一次增殖放流活动进行有效监督,对增殖放流的实施、验收等现场监督,以促进我市水生生物养护工作的健康发展。
3、积极建言献策,对我市保护海洋生态、水生生物养护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
三、义务监督员的工作权利
1、有按照国家、省、市渔业资源增殖的有关规定,对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进行客观评价的权利。
2、有对不符合增殖技术要求和验收规定的行为提出纠正的权利。
3、有不受干扰独立开展监督工作的权利。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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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阳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2020年5月27日
原标题:关于2020年海阳市渔业资源增殖放流义务监督员的公示
文章来源:http://www.haiyang.gov.cn/art/2020/5/27/art_14046_27284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