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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泰州市姜堰区委政法委员会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经报名、面试、适岗评价、考察等程序,(情况附后)符合遴选条件。现向社会公示,如发现公示对象有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区委政法委政治处反映(联系电话:)。公示时间为2020年3月19日至202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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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泰州市姜堰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0年3月18日
原标题:中共泰州市姜堰区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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