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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2017年面向全国选调紧缺专业公务员公告》,现对经用人单位考察和资格复审合格的拟选调人员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17年11月3日至11月10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选调人员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受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邮编:518040,电话:,传真:,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按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处理,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反映问题影响选调的,取消拟选调人员的选调资格。
公示期满,未发现有不予选调情形的,深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对拟选调人员材料予以受理审核。
原标题:深圳市2017年面向全国选调紧缺专业公务员拟选调人员公示公告(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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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