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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6年度四川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现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资格复审(含调剂)人员
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6年6月12日(星期五)9:00—12: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一)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滨江东路156号。
(二)报考省成本调查监审局的考生资格复审地点为发展大厦901会议室。
(三)报考省价格监测局的考生资格复审地点为发展大厦801会议室。
四、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一)《2026年度四川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面向所有公务员职位)报名登记表》1份(请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免冠证件照,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
(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报考职位要求的有效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电子认证报告各1份。其中,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还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审批表1份、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近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1份(2025年度考核未出结果的,提供2020至2024年度考核登记表)。须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加盖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鲜章。
(五)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1份,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加盖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鲜章。
(六)2018年以后新录用的选调生,提供选调生驻村工作负责部门出具的到村任职时间满2年的证明材料,并加盖鲜章。
(七)符合《2026年度四川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和报考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八)实干实绩材料。经考生所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盖章确认的《2026年度省直机关公开遴选考生实干实绩报告表》(单独发送),以及相应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须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鲜章)。佐证材料较多的可列出目录,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目录上签字确认。实干实绩评价有关内容仅限于考生在公开遴选报考范围内的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任职期间所取得的成果,有关印证材料于报名首日及以前取得。因同一事项受到多次表彰奖励的,按就高原则提供;表彰奖励仅限个人所获表彰奖励,不包括集体表彰奖励、因年度考核原因所获得个人奖励和各类通报表扬。工作实绩填写本人近5年的情况,填写要求见《2026年度省直机关公开遴选考生实干实绩报告表》。
五、其他相关说明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于6月7日18:00前使用本人有效的电子邮箱,发送确认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信息至指定邮箱(省成本调查监审局:512915412@qq.com;省价格监测局:410320738@qq.com),邮件应以“2026年度公开遴选+报考职位+姓名”命名,邮箱发件内容为:考生XX已查阅本次公开遴选资格复审公告,确认参加省成本调查监审局/省价格监测局资格复审。
(二)报考单位将按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使用的电子邮箱发送《2026年度省直机关公开遴选考生实干实绩报告表》样表电子版。考生在资格复审时同步提供,作为开展实干实绩评价的依据。
(三)请考生本人携带相关资格复审材料、《2026年度省直机关公开遴选考生实干实绩报告表》及印证材料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将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由工作人员根据考生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通知其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通畅导致不能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五)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和齐全,提供复印件材料内容必须与原件完全一致。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遴选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考生对资格复审事项有疑问的,请来电咨询,联系电话(省成本调查监审局:028-86705540,省价格监测局:028-86702838)。
特此公告。
附件: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6月5日
原标题: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6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scpta.com.cn/front/News/info/bc8229d23ae3479c992fe5d514be42ad?t=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