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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6年度四川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现就四川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事务中心)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按照《公告》相关规定,本次资格复审根据具体招考职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考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5: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6年6月10日(星期三)09:00-18: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四川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事务中心)402室(成都市锦江区永兴巷15号政府综合楼4楼)。
四、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一)《报名登记表》1份(请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自行打印,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市级以上机关公务员,可按干管权限由各单位填写;县级以下机关公务员,原则上均由县级党委组织部填写)。
(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笔试准考证及复印件1份。
(四)报考职位要求的有效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电子认证报告各1份。
(五)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表复印件1份,加盖鲜章。
(六)近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加盖鲜章。
(七)经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的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加盖鲜章。
(八)符合《2026年度四川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和报考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九)实干实绩材料。经考生所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盖章确认的《省直机关公开遴选考生实干实绩报告表》(单独发送),以及相应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须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由材料提供单位盖章)。佐证材料较多的可列出目录,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目录上签字确认。实干实绩评价有关内容仅限于考生在公开遴选报考范围内的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任职期间所取得的成果,有关印证材料于报名首日及以前取得。因同一事项受到多次表彰奖励的,按就高原则提供;表彰奖励仅限个人所获表彰奖励,不包括集体表彰奖励、因年度考核原因所获得个人奖励和各类通报表扬。工作实绩填写本人近5年的情况,填写要求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考生实干实绩报告表》。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于6月4日18:00前将本人有效的电子邮箱地址发送到指定邮箱343426687@qq.com,邮件应以“2026年度公开遴选+报考职位+姓名”命名,邮箱发件内容为:考生XX已查阅本次公开遴选资格复审公告,确认参加资格复审,报考单位:四川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单位将按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提供的电子邮箱发送《2026年度省直机关公开遴选考生实干实绩报告表》样表电子版。在资格复审时同步提供,作为开展实干实绩评价的依据。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按公告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由考生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不再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并根据报名所留联系电话通知考生按要求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因考生电话号码错误、通信不畅等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和齐全,提供复印件材料内容必须与原件完全一致。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遴选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联系电话:028-86511132。
特此公告。
附件:四川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事务中心)2026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2026年6月3日
原标题: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四川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事务中心)202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scpta.com.cn/front/News/info/0e8714850be34063899ba85cb9c35cbf?t=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