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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项目工作推进中心公开选调事业人员的公告》规定,因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缺额。经研究同意,对缺额招聘岗位按《公告》规定进行递补,现将递补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递补人员情况
二、递补体检安排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8-38268171。
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1月6日
原标题: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项目工作推进中心公开选调事业人员递补体检事项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ms.gov.cn/info/6611/119359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