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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眉山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面向全市公开遴选(考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相关要求,通过资格审查、笔试、实干实绩评价、面试、差额考察、体检和顶岗试用程序,经研究,确定6名同志(见附件)为拟转任人员,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如有情况需反映,请以实名方式向眉山市生态环境局或市纪委监委派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电话、书面或当面反映。
监督电话:028-38177265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28-33090928
本公告由眉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5月22日
原标题: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面向全市公开遴选(考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拟转任人员的公示
文章来源:https://www.ms.gov.cn/info/7420/118593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