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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组织部《2025年度四川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现将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5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与遴选计划名额之比为5:1。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4月29日(星期二)上午8∶30-12∶00。
地点: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南校区行政楼309办公室(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凯江路二段32号)。
三、资格复审应提供的资料
(一)《2025年度四川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2份(请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自行下载打印),在报名表“单位或主管部门意见”栏,市以上机关考生,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填写,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县以下机关考生,由县级党委组织部填写,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
(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1份。
(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考生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包含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无服务年限或服务年限已满、2年以上本级机关工作经历、1年以上本机关工作经历、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提供复印件1份并分别盖章,2024年考核未出结果的,提供2019至2023年度考核登记表)的证明材料。2019年及以后到岗的选调生,须提供选调生驻村工作负责部门提供的到村任职时间已满的证明材料。
(五)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1份(须将表内相关信息更新到资格审查当月,并加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六)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表、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需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加盖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印章)。
(七)党员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原件1份并加盖公章。
(八)按照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由经历所在单位出具2年县级以上机关综合文稿撰写工作经历证明材料1份(证明材料需注明该工作经历的时间段、单位及工作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
(九)实干实绩材料。经考生所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盖章确认的《2025年度省直机关公开遴选考生实干实绩报告表》(单独发送),以及相应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须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由材料提供单位盖章)。佐证材料较多的可列出目录,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目录上签字确认。实干实绩评价有关内容仅限于考生在公开遴选报考范围内的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任职期间所取得的成果,有关印证材料须于报名首日(3月3日)及以前取得。因同一事项受到多次表彰奖励的,按就高原则提供;表彰奖励仅限个人所获表彰奖励,不包括集体表彰奖励、因年度考核原因所获得个人奖励和各类通报表扬。
(十)其他所需的证明材料。
四、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一)请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携带相关资格复审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二)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和齐全。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查实,都将取消遴选资格。
(三)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缺额,将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由我单位按《2025年度四川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所留联系电话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而不能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考生对资格复审事项有疑问的,请提前咨询。咨询电话:0838-2514189。
附件: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5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2025年4月21日
原标题: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关于2025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scpta.com.cn/content-45-81C3E382B8B14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