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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项目工作推进中心公开选调事业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经过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调人员予以公示,公示人员名单附后(见附件)。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本公告及后续公告,均在中共眉山市委 眉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页面左侧“招考录用”专栏,链接为https://www.ms.gov.cn/zfxxgk/fdzdgknr/zkly.htm)。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反映人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选调;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选调,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本公示由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8)38268171。
监督电话:(028)38168536(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
附件:眉山市项目工作推进中心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单
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0月22日
原标题: 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项目工作推进中心公开选调事业人员拟调人员的公示
文章来源:https://www.ms.gov.cn/info/6611/117463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