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通知 >
根据海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0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安排,现将考察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考察对象
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环节,以下12名同志(按姓氏笔画排序)体检合格,进入考察环节:
见附件
二、公告时间
2020年12月14日至2020年12月18日
三、有关事项
1.广大干部群众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向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处反映。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考察工作进行监督。
2.考察期间,被考察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积极配合做好考察工作。
3.考察不合格的、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按综合成绩顺序递补。递补至最后一名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后,不再递补,如无合格人选,相应减少选调计划。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
4.综合报考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体检,依据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决定拟选调人选,不唯分取人。
5.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点击下载>>>
海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0年12月11日
原标题:海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0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第七号)
文章来源:http://hrss.hainan.gov.cn/hrss/0400/202012/7ada5e684d6e470592d01bd2a8938c8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