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通知 >
为有效提升高新区高新区工作人员素质,切实引入优秀人才,经高新区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选调岗位取消中央和省驻抚单位不能报考的限制,即:省内外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的在编在岗人员,都可报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岗位;省内外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的在编在岗人员以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人员,都可报考事业编制。
原公告中其他信息不变。
特此公告。
抚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0年10月27日
原标题:2020年抚州高新区公开选调参公管理及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更正公告
文章来源:http://gxq.jxfz.gov.cn/art/2020/10/27/art_8334_35690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