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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自治区及拉萨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区2020年度区直机关遴选公务员、城乡规划师等考试期间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确保考生如期参加考试,保障考试实施过程中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防控须知适用于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2020年度区直机关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区直事业单位面向基层公开招聘(遴选)在职人员及各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二、考生考前准备事项
1.备考期间,考生应做好自我防护,勤洗手、常通风,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地区,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并保持一定的安全社交距离,确保考试期间身体健康。
2.请考生提前申领“西藏健康码”(申领方式附后),并每天采取自查方式做好健康监测和个人日常防护。
3.考前14天内有国(境)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进藏考生,须提供进藏前7日的内地核酸检测报告及进藏后西藏自治区指定医院的第二次核酸检测报告,2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方可参加考试。
4.根据拉萨市疫情防控办最新防控工作要求,考前14日内有山东省旅居史的进藏考生,须提供进藏前及进藏后的核酸检测报告,2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者,方可参加考试。
三、考生考试期间义务
1.考生应遵守拉萨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主动了解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积极配合考点、考场做好现场疫情防控工作。
2.考试当天务必提前2个小时到达考点,凭本人“西藏健康码”绿码并经体温测量正常(不高于37.3摄氏度)后,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试期间,除身份确认环节外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3.因考点内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1.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来自或途径国内疫情中高风险、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未解除隔离者。
2.考试证件及相关资料证明提供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或经现场工作人员确认有可疑情况的考生。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跨地区流动参加考试的考生途中应注意自我防护,慎重评估感染风险,并自行承担相应责任。跨省区流动因疫情防控实施隔离措施、疫情防控所需提供相关信息资料、核酸检测报告不齐全不合格等情形,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视为缺考,发生的相关费用自理。
2.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参考资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依法追究责任。
3.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如考试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我区将根据自治区及拉萨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及时发布调整补充通知,进一步明确防控要求,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及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新浪官方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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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健康码”申领方式
西藏自治区各市(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机构名单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10月13日
原标题:西藏自治区2020年度区直机关事业单位遴选、城乡规划师等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文章来源:http://hrss.xizang.gov.cn/sy/tz/202010/t20201013_1192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