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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0年度市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下同)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计划遴选部分市级机关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副科级领导职务职位。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符合遴选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具体报名范围如下:
1.泉州市县(市、区)以下(含县本级、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下同)机关、市级机关设在县级的派出机构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并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泉州市县(市、区)以下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以下简称参公单位)和市级机关(单位)设在县级的参公单位中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含事业单位中因近年机构改革等仍保留参公身份并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且在编在岗的符合闽人发〔2011〕105号文件规定的下列参公人员:
(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机关工作人员。
(2)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公务员考试录用的人员。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收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
(4)曾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参加过省级“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且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上述报名范围,均不含中央、省垂直管理系统在泉州市及各县(市、区)的直属或派驻机构的在职公务员(参公人员);泉州市以外机关在职公务员、参公单位的在职参公人员,不能报名参加此次公开遴选考试。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品行端正,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经历(有年限要求的,均按足年足月计算,下同),并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
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明确要求或录用职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必须按其要求或约定执行;报名人员如同时受到两个以上服务年限限制的,按时间长的服务年限执行。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即1984年8月以后出生)。
5.除试用期内不定等次外,公务员(参公人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报考人员应平职务(职级)报考,领导职务兼任职级的,可选择与职位相对应的职务或职级报考。
8.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资格条件及回避要求。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含参照管理机关和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中央、省属及设区市党委政府直属的参公事业单位不在此列);设区市级以上机关在县(市、区)以下的直属或派驻机构(如分局、工作站等)的工作经历;执纪执法部门在一线工作岗位(如监狱、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大队、中队等)的经历;曾作为各级党政机关(含参公单位)的工勤人员以及各类非在编人员(如聘用、劳务派遣等);经党委组织部门选派,在基层和生产一线挂职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大学生退役士兵在军队服役的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最低服务年限、本级机关(参公单位)工作年限等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0年8月。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有关规定,对工作地区、工作单位、最低工作年限等有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试用期内的;
7.报考者与所报考单位构成《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中任职回避情形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
(一)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报考人员登陆福建省公务员公开遴选网(,下同)进行网络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8月13日9:00至8月19日17:00。报考人员应如实规范填写个人信息,上传2寸近期免冠正面彩照。
报名人员每人限报1个职位,多报无效。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资格。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遴选职位计划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职位不开考;比例低于1:3的,如该职位仅遴选1人,取消该遴选职位;如该职位遴选多人,按相应比例减少遴选计划数。
因取消遴选计划造成报考该职位报名人员不能参加笔试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职位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2.组织推荐。报名人员须登录福建省公务员公开遴选网下载并如实规范填写《2020年度泉州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同意。《报名推荐表》可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提交。
有关县(市、区)委组织部、单位党组(党委)在个人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根据干部政治素质、工作实绩、资格条件以及干部队伍结构等进行审核把关推荐。
(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名人员可在8月21日前,登录福建省公务员公开遴选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对于遴选机关无正当理由拒绝报考的,报名人员可网络在线提出申诉。申诉时间为2020年8月14日上午9:00至8月20日上午12:00,报名人员可于申诉后1个工作日之内登录福建省公务员公开遴选网查询报名申诉的审核结果。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请于2020年8月25日至8月27日登录福建省公务员公开遴选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报考者应提交合格照片,并在线填写《个人健康申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方可打印本人的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