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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安徽淮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考核与遴选工作通知

淮北师范大学 2020-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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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校硕士研究生教育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提高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组织开展2020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硕导”)的考核与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与遴选范围

1.考核范围

(1)2017年遴选的硕导;

(2)同时兼任学术型和专业型硕导的,分别进行考核。

2.遴选范围

新增硕导遴选工作按2020年研究生招生简章所公布的招生专业进行。学术学位按一级学科、二级学科开展遴选,专业学位按专业类别、专业领域开展遴选。

二、工作要求

1. 1960年前出生的教师不在考核和遴选范围内;

2. 不参加考核的硕导视为考核不合格;

3. 学术学位新增硕导一级学科不超过5人、二级学科不超过3人。专业学位各领域新增校内硕导原则上不超过5人,校外硕导(第二导师)不超过5人;

4. 硕导的考核和遴选须依据《淮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与考核办法(修订)》(校研字[2017] 3号)文件执行。鼓励各学院在该文件基础上,制订不低于本办法的学院实施细则,并报研究生处备案。

三、程序及时间安排

1.个人材料上报

4月15日前,个人填写《淮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考核表》、《淮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审批表》,与相应支撑材料按要求装订成册。

2.学院评审推荐

4月25日前,各学院召开院学术分委员会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以学院为单位,将汇总表和申报人员材料的纸质版与电子版一式一份报送研究生处培养科。

3.研究生处审核、学校评定

4月25日起,研究生处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符合要求的材料提交校学术委员会审定。

四、材料要求

纸质版材料装订顺序:考核表/遴选审批表、支撑材料。

支撑材料主要指:①代表性学术论文须提供所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论文全文等;在国外期刊发表的论文,如无法提供期刊的封面和目录,可提交论文全文、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截图;被索引收录的论文需提供相关检索证明;

②学术专著,须提供著作封面、序或前言、目录、版权页复印件等;

③科研项目,须提供项目批准通知书的复印件;

④科研奖励,须提供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五、注意事项

1. 校外人员遴选学术学位兼职硕导的,原则上应为高水平大学或高水平科研院所人员,且须主持在研的国家级项目;遴选专业学位兼职硕导的,原则上应主持与行业有关的在研项目且经费充足。

2. 硕导遴选应优先考虑拥有国家级项目(须主持的在研项目)、科研经费充足的申报人员;

3. 各学院根据研究生培养和学科建设需要,结合招生录取人数和在校研究生人数,择优遴选硕导,宁缺勿滥。专业型硕士点的校外导师(含校外兼职硕导)遴选归口到对应专业或专业领域,由所在学院牵头,材料一并上报。校外硕导(第二导师)还需具备与专业领域相关的专业素质,能够承担相应的研究生培养任务;

4. 发现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将认定其考核不合格或取消遴选资格,并在3年内不予受理导师申请。对其所在学院进行通报批评,并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

5. 本次遴选的导师,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导师培训。不参加导师培训的,取消其导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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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处

2020年3月23日

原标题:关于开展2020年硕士研究生导师考核与遴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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