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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荥阳市公开选调市直事业人员的公告》规定:“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5的,经荥阳市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3,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选调名额递减。”
因个别选调岗位报名人数不符合最低开考比例,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将选调开考比例、选调职数做以下调整:
市委办开考比例由1:5降为1:3,选调岗位由拟选14人调整至拟选12人;组织部开考比例由1:5降为1:3;政法委开考比例由1:5降为1:3;纪委开考比例由1:5降为1:3,选调岗位由拟选4人调整至拟选3人;督察局开考比例由1:5降为1:3,选调岗位由拟选5人调整至拟选3人;
社治委开考比例由1:5降为1:3;工商联开考比例由1:5降为1:3,选调岗位由拟选2人调整至拟选1人;信访局开考比例由1:5降为1:3,选调岗位由拟选3人调整至拟选2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人员为0,选调岗位2人取消。
特此公告。
荥阳市公开选调市直事业人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9年12月24日
原标题:荥阳市公开选调市直事业人员 有关问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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