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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增强干部队伍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拟面向全市择优选调工作人员到市纪委监委机关、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职位与人数
1.公务员8名(安排市纪委监委机关或派驻纪检监察组)
01职位:审查调查业务岗位科员5名(男性);
02职位:综合岗位科员2名(性别不限);
03职位:计算机专业科员1名(性别不限)。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安排市纪委信息技术中心或廉政教育中心)
01职位:审查调查辅助管理岗位2名(男性);
02职位: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1名(性别不限)。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1.公务员职位
(1)宁德市市、县、乡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不含中央、省垂直管理系统在宁德市及各县(市、区)的直属或派驻机构。
(2)宁德市市、县两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且在编在岗位的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符合闽人发〔2011〕105号文件规定的以下4类对象:
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机关工作人员。
②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公务员考试录用的人员。
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收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
④曾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参加过省级“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且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
宁德市市、县、乡机关,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不含中央、省垂直管理系统在宁德市及各县(市、区)的直属或派驻机构。
(二)选调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公务员职位应具有3年(含试用期)及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应具有2年(含试用期)及以上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所在县(市、区)或所在单位有最低服务年限规定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
3.除试用期内不定等次外,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
6.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未受过诫勉、党纪政纪(政务)处分,没有违纪违法行为。
9.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和任职回避要求。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所有涉及时间或年限的资格条件,均以2019年8月31日为截止时间。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选调对象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试用期内的新录用(聘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报考人员与所报考单位构成《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规定的回避情形。
4.失信被执行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办法
采取网络报名,程序如下: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报考者应在2019年8月19日8:00至8月25日下午5:30,登录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人事考试专栏,如实规范填写《宁德市纪委监委择优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上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jpg格式,宽度300像素,高度400像素,分辨率为350dpi左右,大小150KB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及时打印本人的准考证。
2019年8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5:30),宁德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安排专人,为网络报名中遇到网络技术问题和疑难问题的考生提供网络报名服务,咨询电话:,,。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报考后次日可登陆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人事考试专栏查询本人初审结果。
3.打印准考证。通过网络报名资格审核的报名者,请于2019年8月29日~31日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宁德市人事考试中心定于8月31日下午3:00~5:30安排专人为打印准考证有困难者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