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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荥阳市纪委监委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要求,经研究,补充公告如下:
一、将选调总体条件第六条调整为: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男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第一学历所学专业为法律类、财会类、文秘类专业报考的,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市委巡察机构人员和市监委派出监察专员办公室人员报考的,学历可放宽至国家承认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将报名时间调整为:2019年1月7日早8:30至1月11日上午12:00。
三、其他内容不变。
原标题:荥阳市纪委监委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补充公告
中共荥阳市纪委 荥阳市监委
2019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