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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7年湘潭市市直机关第二次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规定,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每个岗位按照笔试综合成绩从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见附表。
二、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时间:12月8日(星期五)。
地点:考生报考单位。由报考单位负责通知考生按指定时间和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三、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7年湘潭市市直机关第二次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原件、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相符”并盖章确认),遴选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需亲自参加资格审查。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其他人员提交材料代为审查,代为审查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考生提供资料应真实、完整,与报考岗位要求相符合,与报考时填写的信息相符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面试资格。
3.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不得进入面试。
五、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时间拟定于12月9日上午,地点在湘潭市。具体面试安排另行通知。
原标题:2017年湘潭市市直机关第二次公开遴选 公务员考试资格审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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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共 湘 潭 市 委 组 织 部
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