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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吸纳优秀年轻干部人才充实到市委巡察机构和纪委派驻机构工作,根据选调工作实际,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就《选调工作人员简章》作补充通知如下:
1、考虑到单位领导出差等因素,原先要求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可在体检前提供;
2、报名时间顺延至10月10日(节假日除外)。
特此通知。
原标题:《高邮市委巡察机构和纪委派驻机构 及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补充通知
市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