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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报名情况,经主管部门批准,对“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放宽报考条件,并调整选调职位。现将相关调整信息通知如下:
一、 资格条件:
(一)资格条件:年龄条件放宽至“37周岁以下(1979
年7月31日后出生)”
(二)选调职位及学历、专业等条件调整:对选调职位和学历、专业等条件进行调整,同时取消工作经历要求。详见附件“《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调整)》” 。
二、 时间调整
报名、查询审查结果、报名确认时间分别调整为:
(一) 报名:2017年7月31日9时至8月9日17时。
(二) 查询资格审查结果:2017年7月31日9时至8
月10日17时。
(三) 报名确认:2017年7月31日9时至8月11日12时。
三、 有关说明
(一)除以上调整外,其余均按照《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执行。
(二)对已报名确认成功的报考人员,由报名机构根据报考人员条件自动调整到相应职位;如不接受自动调整的,可取消报名并予以退费。
对已报名但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可按调整后的职位要求重新报名。
(三)报名截止后,原则上报考人数与职位选调计划人数比例达到4:1,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取消选调职位、核减计划人数或降低开考比例。对取消选调职位的报名已成功人员,予以退费。
(四)对最终录用人员,在充分考虑个人所学专业、工作经历和考察情况等因素的基础上,经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研究,合理安排到市公安局所属单位(部门)工作。
四、其他
政策咨询电话: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
技术咨询电话:
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中心: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原标题:关于对“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放宽报考条件和调整职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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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公安局
2017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