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2017广西贵港市纪委监察局选聘笔试考场规则

贵港人事人才网 2017-06-27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通知 >

考试时间:

2017年6月29日上午8:30—9:30 报考者签到抽签

2017年6月29日上午9:40—11:40 开始考试

考试地点:贵港市职业教育中心实训楼

一、考试前20分钟,报考者凭贵港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经监考人员检查核准,在诚信考试承诺书上签字后抽签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证件原件(身份证、报名表、大学毕业证、学位证等)放在桌面右上角,以备核验。

二、报考者应自备黑色墨水的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开考后报考者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三、除规定可携带的文具以外,报考者严禁将各种电子(包括电子手表等各类电子产品)、通信、计算、存储或其他设备和物品带至座位。电子产品已带入考场的,要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

四、开始考试30分钟后,报考者不得进入考场。

五、做答完毕后,报考者应举手示意考场技术人员指导打印答案,答案通过考场指定的打印设备输出,由本人将自己的抽签号写于打印纸张的右上角,不得做其他标记(每一位报考者只有一次申请输出答案的机会,答案输出后即为其最终答案,不可在重新进行修正打印,如因电脑、打印等设备原因导致答案打印不清的,由考场监督员鉴别后决定是否可重新打印);考场工作人员宣布开考指令后方可开始答题;考场工作人员宣布考试时间到后,报考者必须全部停止答题。

六、报考者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电脑无法正常开启、试题无法显示、答案无法正常打印等问题,应举手大声询问。

七、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试卷、电脑屏幕及其他答题材料。

八、报考者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

九、考试结束后,要进行雷同试卷鉴定。对鉴定为雷同试卷的报考者,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十、报考者在考场使用手机时出现以下情形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

(1)携带身上并开机;

(2)未放在指定位置上,手机铃音响、闹铃响或手机振动;

(3)携带手机当作钟表或其他功能使用的;

(4)拿出手机看、接收或发送信息等;

(5)拿出手机并开机;

(6)其他监考人员明确记录为“使用”或事后核实为使用的。

原标题:贵港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笔试考场规则

点击下载>>>

相关推荐

全部栏目

 

全国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