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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提升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中公开遴选一名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选拔职位和人数
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一名。
二、公开选拔范围
通城县教育系统内在职在编教师。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服从组织领导,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三)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含本科),专业为计算机专业。
四、公开选拔程序
(一)发布公告。公开选拔公告在通城县教育网上发布。
(二)报名。报名人员通过组织推荐或者个人自荐等方式报名,填好《通城县公开遴选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于6月13日至15日下午5点前报局人事股,同时附推荐人选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用A4纸)各1份,大1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
(三)资格审查。由局人事股对单位推荐和自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者发给操作考试通知书。
(四)操作考试(占总分60%)。主要考查动手操作能力。
(五)考察公示。按操作考试成绩取前3名为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人选(按姓氏笔划为序)在通城县教育网上进行公示。
(六)组织考察(占总分40%)。由教育相关股室组成考察组,考察应聘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并对考察情况进行评分。
(七)确定人选。按照操作考试和组织考察综合得分确定人选。
(八)办理手续。由教育局下发借调通知。
五、时间安排
6月12日发布公告;
6月13日至6月15日报名;
6月17日操作考试;
其他时间待定,另行通知。
六、纪律要求
对于本次遴选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宣传,实施好、协调好、落实好公开遴选的各项具体工作,自觉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对公开选拔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行为,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原标题:关于在全县教育系统公开遴选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的通知
通城县教育局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