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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黄石市2017年上半年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选任)公务员公告》规定:“审查合格人数与公开遴选职位的比例不低于5:1。低于5:1的,在条件相同的职位建进行调剂改报,取消该职位或相应核减遴选计划”。根据资格审查情况,经研究决定,核减或取消部分职位的录用计划(见附表)。
特此公告。
原标题:关于核减或取消黄石市2017年上半年市直机关部分公开遴选(选任)职位计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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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黄石市委组织部
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