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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湖北恩施州鹤峰县选调补充公告(二,第三次)

鹤峰县人民政府网 2016-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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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2日,全县第三次公开选调报名已结束,现将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1、县委办公室、县纪委第二纪工委、县粮食局办公室、县规划信息中心、县水政监察大队、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办事员、财务人员等7个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经征求用人单位意见:

(1)县规划信息中心取消选调岗位。

(2)县委办公室、县纪委第二纪工委、县粮食局办公室、县水政监察大队、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办事员、财务人员要求补充报名,于2016年12月26日补充报名一天,报名地点:县人社局录用调配股。

(3)县水政监察大队选调条件中学历放宽到高中及以上,县粮食局选调条件中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报名条件不变。

(4)已达报名比例的再不接受报名,已经报名的不允许改报其他职位。

2、此次选调的所有专业技术岗位,岗位等级均是“专业技术十二级及以下”,请各报名人员理性选报。

3、请已报名的考生于2016年12月28日到县人社局录用调配股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原标题:2016年第三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补充公告(二)

2016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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