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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新田县2016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取消或核减选调计划
因部份职位未达到规定的开考比例,根据《新田县2016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规定,应取消或核减选调计划。
(一)取消选调计划的职位
(1)取消中共新田县委办的办公室工作人员法律类职位选调计划;
(2)取消《南有新田》编辑部(县委办下属)的工作人员职位选调计划;
(3)取消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的综合秘书职位选调计划;
(4)取消政协新田县委员会办公室的综合文秘职位选调计划;
(5)取消中共新田县委宣传部的办公室、新闻室、文明办职位选调计划;
(6)取消县统战联络中心(县委统战部下属)的综合文秘职位选调计划;
(7)取消中共新田县委党校的教师职位选调计划;
(8)取消共青团新田县委员会的办公室职位选调计划;
(9)取消县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县发改委下属)的办公室工作人员职位选调计划;
(10)取消县节能监察中心(县发改委下属)的节能监测工作岗位职位选调计划;
(11)取消县接待科的综合职位选调计划;
(12)取消县审计局的计算机工作人员、审计工作人员、办公室工作人员职位选调计划。
报考上述职位的考生,可重新报考其他符合选调条件的职位。重新报考时间为2016年7月4-5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此类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新田县人事考试中心现场改报职位,逾期不办理改报的视为放弃选调报名。
(二)核减选调计划的职位
(1)核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文秘人员职位选调计划3人。
(2)核减中共新田县委组织部的综合文秘职位选调计划2人。
(3)核减县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县总工会下属)的工作人员职位选调计划1人。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于 2016年7月8日(上午8:30—10:30)在县思源实验学校举行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6年7月6—7日,由考生携带身份证到新田县人事考试中心领取。至今未按规定发送电子照片到指定邮箱的委托报名考生,请于2016年7月5日前将电子照片发送到指定邮箱(),因考生未按时发送电子照片造成无法印制准考证的或不按时间领取准考证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原标题:关于新田县2016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笔试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新田县人事考试中心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