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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山东岚山区选调驻西安、武汉招商人员报名通知

岚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016-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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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充实我区专业招商队伍,尽快开展驻外招商工作,切实增强我区产业招商的针对性、目标性和实效性,按照岚山区委区政府《关于“突破园区、聚力招引”的实施意见》(岚发〔2015〕9号)关于驻外招商工作的精神要求,经区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选拔驻外招商工作人员,着力推动我区“突破园区、聚力招引”工作取得实效,现将有关报名事宜通知如下:

一、区内选调人员报名范围和条件(2名)

1、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在职人员(股级及以下);

2、政治素质好,诚实守信,有一定经济知识,有较强的公关、组织协调能力;

3、因外出招商工作性质特殊,年龄原则上45周岁以下,为男性公民,身体健康;从事招商工作或有一定招商资源的可放宽。

二、工作任务

驻外招商人员的任期为两年,主要任务是:每个驻外招商人员每年要完成签约1个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且确保任期内完成5000万元以上招商项目落地实绩。同时,每人年内要完成组织2家以上知名企业(即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民营企业500强及行业10强企业)来岚山实际参观考察、洽谈合作。

三、待遇

1、所有驻外招商联络处人员享受公务员出差生活交通补助标准待遇,为10个月(300天)的满勤待遇。

2、凡是在编驻外招商人员期满并完成基本任务的,优先提拔重用;特别突出的(如任期内招引1个一次性投资10亿元以上项目,落地后产生显著经济效益的),可破格提拔重用,落实相应级别待遇。

3、所选调人员原来是股级干部的,仍然享受同等干部待遇,公布相关职务;不是股级干部的,经试用考核后,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报批后,由区招商局党组任命为驻外招商联络处主任。选调人员任期期满后,愿意继续留任的,可优先继续留任;期满不愿意连任的,该驻外招商联络处主任人选从区招商局干部队伍中进行轮选。

4、驻外招商联络处人员(非驻地)原则上每月回单位述职1-2次,往返车票,据实报销,纳入预算经费管理。

四、人员选拔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发动,积极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同志报名。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招商局将组成联合考察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考察,从中确定人选进入面试,经体检合格后,按照成绩择优确定选调人员名单。

五、人员管理

被确定选调的人员,按照组织人事有关程序统一调到区招商局,全职驻外招商。外派招商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考核按照有关办法执行。

请将《岚山区驻外招商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于2016年5月6日下午5:30以前报邮箱。

联系电话:

原标题:关于公开选调驻西安、武汉招商工作人员报名通知

点击下载>>>

中共日照市岚山区委组织部 日照市岚山区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日照市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照市岚山区招商局

2016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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