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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鲁组发〔2015〕60号),并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5年山东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违纪违规考生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见附件)。考生对所认定的违纪违规事实有异议的,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山东省公务员局进行陈述和申辩。
原标题:2015年山东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违纪违规考生处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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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公务员局
201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