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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新疆昌吉州州直机关单位公务员、工作人员遴选通知

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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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和《昌吉回族自治州州级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昌吉州部分州直机关单位面向本州行政辖区公开遴选21名公务员、工作人员。

一、报考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在地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目前仍在编在岗;

(三)取得公务员、工作人员身份后在县市及以下机关(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

(四)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五)年龄不超过35周岁,个别职位年龄放宽至40周岁,具体详见遴选职位表;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八)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遴选人员须具有经国家、省(市、自治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

(九)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对夫妻两地分居(指配偶一方为州直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报考人员,学历放宽至大专,年龄放宽至45周岁。

二、遴选对象

昌吉州行政辖区内各县市及乡镇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公务员、工作人员”)登记备案、担任科级及以下职务的公务员、工作人员。

下列人员不属于遴选对象:

1、受处分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参加遴选人员不得报考与遴选机关公务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职位。

5、不适合参加遴选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5年4月20日-4月26日。

如具体遴选职位未达到开考比例,报考人员改报职位时间:2015年4月28日-4月29日。

(二)报名地点:昌吉州人事人才服务中心(昌吉市世纪大道州、市政务中心东楼,昌吉市区内乘1路、5路公交车政务中心站下车即到)。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四、信息发布

相关遴选信息均通过官方网站进行发布。其中:

(一)发布职位报名人数、笔试成绩查询,通过昌吉人才网()进行。

(二)发布公告、简章、公示等,通过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昌吉党建网()进行。

《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2015年昌吉州州直机关单位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开遴选简章》。

原标题:2015年昌吉州州直机关单位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开遴选公告

昌吉州州直机关公务员遴选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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