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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大范围地将基层优秀公务员(工作人员)选拔到自治区机关公务员(工作人员)队伍中,经部分遴选机关(单位)研究,决定放宽部分岗位遴选资格条件,具体如下:
1、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农村牧区工作办公室
(1)综合处文秘:学历由“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更改为“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位由“学士及以上”更改为“不限”;其他条件中“中共党员”要求去掉。
(2)经济处科员:学历由“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更改为“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位由“学士及以上”更改为“不限”。
2、内蒙古自治区老干部活动中心(参照管理单位)
综合岗位:专业由“计算机类”更改为“计算机类及相近专业、中文类”。
3、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文字综合岗位:学历由“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更改为“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位由“硕士及以上”更改为“学士及以上”。
4、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法律业务岗位:其他条件中的“具有法官、检察官资格并从事审判、检察工作5年以上”更改为“具有法官、检察官资格并从事审判、检察工作2年以上”。
其他岗位遴选资格条件不变,详见《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简章》和《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表》。
(原标题: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部分岗位放宽遴选条件的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201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