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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1.全市县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全市县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人员;
3.驻通中央和省级机关设在县(市、区)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也可报名。
(二)遴选条件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取得相应学位;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经历。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其中新录用的选调生和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分别为3年和5年;没有规定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
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或者企业、事业单位(市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机关不在此列)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和其他相关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日以后出生),担任科级领导职务的人员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1日以后出生),个别职位有特殊要求的,以职位表为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未满一年的;
(7)遴选选调后可能形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原标题:2021年南通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ks.rsj.nantong.gov.cn/News/NewsViewComputer.aspx?code=52a491b5-b7ae-434c-81d4-c06764ea44a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