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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选(选调)资格条件
公开遴选(选调)对象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备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
2.乡镇或部门工作2年以上(截止2021年1月12日,含试用期);
3.报考公务员(参公)岗位的人员必须满足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报考事业岗位的人员必须在编在岗;
4.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其他条件;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6年1月12日至2001年1月11日期间出生);
6.具有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不含科级干部)和事业一般干部条件;
7.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特别优秀的干部可适当放宽学历、年龄条件。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遴选(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
3.尚在试用期内、规定服务期内或与遴选有关的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不符合遴选(选调)条件、岗位要求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信息摘自《2021甘肃玉门市机关事业单位遴选(选调)》部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