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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公务员素质能力测试
公务员素质能力测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限为180分钟。
时间:8月23日 上午 9:00-12:00
公务员素质能力测试在省会太原设置考场,考场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笔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按照国家和山西省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参加考试前须接受手机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绿码及体温测量正常者,方可参加考试。考生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以及出示手机健康码绿码(不能提供健康码绿码的,须提供笔试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缺少证件及有关证明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公务员素质能力测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2020年9月底前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遴选职位要求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由各遴选部门组织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从公务员素质能力测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遴选职位计划人数7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参加测试。未达7: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竞争职位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单科满分100分。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设置情况详见《职位表》。
参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只进行公务员素质能力测试职位的笔试成绩=公务员素质能力测试成绩。加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职位的笔试成绩=公务员素质能力测试成绩×60%+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40%。缺考人员不计成绩。
(二)资格复审和面试
1.面试资格复审人选确定
各遴选部门从公务员素质能力测试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遴选职位计划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公告在各遴选部门网站发布。具体由各遴选部门通知。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各遴选部门负责对进入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报考者应提供报考职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必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人事管理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盖章)、《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遴选职位要求的其它资格证件等。
选调生须由工作所在地的市委组织部审核后,在《报名表》上加盖印章对选调生报名资格进行确认。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职位要
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确认不符合资格条件的,负责资格审查的各遴选部门有权取消该报考者面试资格。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3.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结构化小组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其中,结构化面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
如出现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遴选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面试和考试综合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出现2名以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相同的,由遴选部门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