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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黑龙江哈尔滨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00人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
(一)选调公务员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公务员身份,正科级及以下干部,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5月21日以后出生)。
4.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执纪审查和监督职位人员具有纪检监察、公检法司及审计、财税工作经历,文字综合职位人员具有文字综合工作经历,组织人事、劳资职位人员具有组织人事、劳资工作经历)。
5.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二)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3.具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或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正科级及以下干部,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21日以后出生)。
4.财务管理职位应为财会专业毕业,具有3年以上财会工作经历。
5.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的。
5.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