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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我县干部队伍结构,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力度,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参照市委做法,结合我县干部队伍实际,拟选拔一批年轻干部进行重点培养,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和好干部标准,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拔一批优秀年轻干部,通过在中心工作和重项工作中交任务压担子,进行重点培养锻炼,促其尽快成长成熟,努力打造一支素质优良、勇于担当的年轻后备干部队伍,为适时任用和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奠定基础,为建设“经济强县、美丽枣强”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持。
二、选拔范围
各乡镇(开发区)、县直各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岗干部(不含垂直部门干部,各类学校、医院一般干部)。
三、选拔数量
选拔正科级优秀年轻后备干部5名,副科级优秀年轻后备干部10名(公务员5名、事业人员5名)。
四、人选条件
后备干部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具备以下资格:
1、政治立场坚定,宗旨意识强,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勇于担当。
2、工作扎实勤恳,任劳任怨,工作实绩突出。
3、组织协调能力强,团结同志,廉洁自律。
4、作风朴实,为人正派,家风优良。
5、正科级后备干部年龄37岁以下,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任副科级职务2年以上。
6、副科级后备干部年龄30岁以下,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需参加工作3年以上。
7、考核。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8、身体健康。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为选拔对象:
(1)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2)有跑官要官行为的;
(3)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
(4)其他原因影响使用的。
10、本人年龄、参加工作时间、任职时间,统一计算到2018年2月。
五、主要程序和步骤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数量服从质量、宁缺毋滥,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在具体操作上,本着合规合理、简便易行的原则,按照报名推荐、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确定人选等程序进行,由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
1、报名推荐(2月2日至7日)
县委组织部向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印发通知,明确选拔范围、对象、条件和程序等相关内容。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地址:组织部干部一科(311室);电话:6125956。
2、资格审查(2月8日至9日)
组织部会同人社局按照规定的选拔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选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提供情况不实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进入下一阶段资格。
3、公布人选(2月10日至14日)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选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