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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青海省纪委监察厅决定面向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人数
本次公开选调公务员,有2个岗位共20名,详见“青海省纪委监察厅公开选调公务员岗位计划表”。
二、参加选调人员条件
(一)青海省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其中,在县区级及以下机关工作的,需取得公务员身份后工作累计满5年以上(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含试用期;借调到省、市级机关工作和脱产学习时间不计算为本级工作时间,下同)。在市州级机关工作的,需取得公务员身份后工作累计满3年以上。在省级机关工作的,需取得公务员身份后工作累计满1年以上。处级干部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科级及以下干部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每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含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三)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身心健康;
(四)凡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处罚者不得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