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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青海海西州“五重”工作统筹协调服务委员会办公室选调事业单位人员6人条件

2017-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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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参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人员流动工作的意见》(青人社厅发[2015]79号)有关要求,经研究,州“五重”工作统筹协调服务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在全州范围内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核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选调。

二、公开选调范围及对象

1、海西州各级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中央、省驻州(包括垂直管理及派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以上符合报名条件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名。

三、公开选调数量及条件

选调人数:计划选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含州委政研室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2名);

选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有良好的道德品行修养,吃苦耐劳,稳重踏实;个人愿意且家庭支持到州“五重”工作统筹协调服务委员会办公室工作,服从岗位调配。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较好的文字功底和口述表达能力,熟悉经济和党建工作,能从事文秘工作;

4、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基层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且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市、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5、中共党员和具有经济工作、党务工作经历的干部优先。

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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