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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进入》》》2025年扬州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12人报名入口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和资格初审通过扬州人事考试网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中央和省驻扬单位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8月18日9∶00至8月24日12∶00;
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8月18日9∶00至8月26日12∶00;
每名报名人员限报1个职位,多报无效。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人员登录扬州人事考试网,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片(35×45毫米,jpg格式,30kb以下)。填写虚假信息或作出虚假承诺的,取消报名资格乃至遴选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报名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及照片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初审及照片审核的人员,于2025年8月18日9∶00至8月27日12∶00登录报名网站完成缴费确认,报名方为有效。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缴费状态以报名网站显示为准。其中,未成功改报其他职位的,退还费用。
公开遴选报名人员应作出所在单位已同意报名的诚信承诺,凡填写虚假信息或作出虚假承诺的,取消报名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遴选部门依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及时进行资格初审,必要时可联系报名人员,要求其提供身份、学历等证明材料,也可联系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对报名表所填内容进行认定。市人事考试中心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照片进行审核。资格初审及照片审核不通过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时报名人员信息填报不全的,应注明需补充的内容。资格初审截止时间前未补充的,视为资格初审不通过。
开考比例(职位报名成功人数与职位计划的比例)为5∶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遴选人数直至达到开考比例,核减后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职位被取消的,报考该职位的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2025年8月28日9:00至12:00)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核减或取消职位计划情况在扬州党建网公布。
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2025年9月4日9:00至9月6日24:00)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遴选部门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
报名期间,遴选部门公布咨询电话,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名人员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