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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遴选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遴选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凉山州政协机关一至四级主任科员(或其他相当层次职级)职位公务员2名,详见《2024年度凉山州政协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统称《职位表》)。
三、遴选范围
符合遴选条件的凉山州内各县(市)以下机关(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下同)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下同)。中央机关、省级机关、州级机关设在凉山州内各县(市)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四、遴选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本次公开遴选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含县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各类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
4.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机关工作1年以上。
5.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6.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年龄、学历和资历条件(具体见《职位表》)。
7.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4年10月,年龄计算截止报名首日(即2024年10月9日)。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资格复审前取得。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诫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满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遴选。
7.尚在试用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和与州政协主席会议成员、州政协机关党组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
五、遴选程序
(一)公告发布
本次遴选公告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遴选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10月9日(星期三)至10月14日(星期一)上午8:30。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送达时间为准,逾时不再受理。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了解职位。公开遴选职位、职位简介、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职位表》。报名人员认真阅读《公告》、“职位资格条件”等,了解遴选职位的具体情况。
2.填报信息。报名人员下载《凉山州政协机关2024年面向全州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及要求”后,对照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真实、准确、完整填报相关信息。凡隐瞒真实信息、弄虚做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遴选资格,且3年内不得报考,并将情况通报组织部门。
3.网络报名。报名人员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将相关报名材料PDF扫描件,打包压缩后以“报考职位名称+姓名”命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相应邮箱(邮箱:zzxzbk3230@163.com)。相关报名材料包括:
(1)《凉山州政协机关2024年面向全州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所在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注明“符合遴选资格条件,同意报考”并加盖鲜章);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所在单位出具的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证明(所在单位加盖鲜章)和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加盖县<市>委组织部印章);
(3)本人近期电子版蓝底免冠证件照1张(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文件大小为10-50KB,以身份证号码命名)。
4.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18:00,资格初审结果以短信形式告知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遴选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职级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名人员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
(三)遴选计划调整
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遴选计划之比达到5:1方可开考。资格初审工作结束后,审核通过人数与遴选计划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州政协机关遴选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仍达不到3:1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遴选计划名额调整情况将及时公告。
(四)笔试
1.笔试。笔试由州政协机关统一组织,满分为100分,按40%比例计入综合成绩。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后,资格初审合格考生于2024年10月28日,登录报名邮箱,自行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3.笔试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星期三),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