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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表》(网上报名时所上传原件);
2、笔试准考证;
3、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5、《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及县区委组织部印章,所在单位无任免权限的,须加盖上级主管部门印章);
6、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如党员证明、从事相关工作证明材料等;
凡提供的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考生面试资格。
三、证件审核安排
证件审核地点:市民中心3号楼3331会议室。
地址: 秦皇岛市海港区翠岛大街1号
审核时间:10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乘车路线:市内乘6、12、32、39、40、41路在市民中心站下车。
联系电话:0335-3222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