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省纪检监察系统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及市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配齐配强工作力量的通知》要求,根据县纪委监委工作需要,面向全县公开选调部分工作人员。
一、选调人数
共选调工作人员5名左右,主要从事审查调查、巡察等工作。
二、选调范围
各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单位担任副科级以下(不含副科级)职务、职级且符合资格条件的在职行政编制、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任职试用期满),具有国家干部身份。
三、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特别优秀的可放宽为入党积极分子),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适应长期审查调查、值守及出差在外的工作状态。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8日以后出生),有综合文字、法律、审计、会计、金融、计算机技术、审查调查相关经验者优先。
4.符合最低服务年限要求,时间截止到2022年9月30日。
5.试用期满后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未经组织审核同意或推荐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的;
(4)档案材料或信息存疑核查不清的;
(5)与在高青县工作的省管干部、市管干部、县管干部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或是直系血亲配偶的;与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机构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同时参加选调;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合参加选调的。
四、方法步骤
1.个人报名。报名方式为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报名人员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填写《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一式两份),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汇总后,于2022年6月8日17:00前将《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干部任免审批表》纸质版统一报县纪委监委组织部(高苑路5号院内主楼三楼西二房间),电子版发送至gqxjwzuzhibu@zb.shandong.cn,联系电话:0533-6981161。
2.资格审查。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规定,坚持“凡进必审”,将干部档案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始终,凡发现档案材料或信息存疑查核不清的,一律暂停有关选调程序。
3.能力评估。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统一参加能力评估,主要评估参加选调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纪检监察应知应会知识,以及工作经验、业务知识等方面对岗位的适应程度。具体评估方式根据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人数确定。
4.实践锻炼。根据能力评估情况,按1:2的比例确定试用人员,组织试用人员到岗到位参加实践锻炼,实践锻炼期间与原单位脱钩。实践锻炼期3个月左右。
5.考评考察。实践锻炼结束后,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考评和考察。
6.研究调入。根据考评考察情况,按照有关程序规定,研究确定选调人选,办理调配手续,不予调入的,回原单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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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高青县纪委监委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aoqing.gov.cn/art/2022/5/24/art_4600_22910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