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平原经济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全面开启开发区“二次创业”新征程,经县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选聘平原经济开发区对外合作部专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平原经济开发区简介
平原经济开发区成立于2001年,2006年升级为省级开发区,管辖面积31.14平方公里。交通便捷,京台高速、京沪高铁、国道340穿区而过,济铁物流园建成运营,30公里幸福大道直达德州城区。2019年1月省政府在开发区现有基础上又批准设立平原县化工产业园区,现已形成了“一轴六区”发展规划,重点做强医养健康、绿色化工、农副产品深加工三大主导产业,做优高端装备、新材料、特色轻工三大优势产业。截至目前,入园企业已达176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69家,高新技术企业25家。
二、选调选聘岗位、数量及职责
平原经济开发区对外合作部专员12名。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岗位,主要是到京津冀联络部、济南联络部、长三角联络部、珠三角联络部工作,负责了解掌握所驻区域内的产业及产业转移情况,收集重点企业、人才、院校的有关信息,并做好项目和人才的跟踪、对接、接待、谈判及落地后的服务工作等;组织开展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招院引校、招医引药宣传推荐活动等。
三、范围
全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含教体系统下属学校和卫健系统下属医院在编及备案制工作人员)。
四、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综合素质好;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1年3月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5周岁(1976年3月以后出生);
5、热爱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招院引校、招医引药工作,善于沟通交流和组织协调,性格阳光开朗;
6、具备选调选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
3、尚在试用期内或提拔任职不满1年的;
4、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干部人事档案存在问题影响任用的;
6、干部管理权限不在我市的;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方法步骤
(一)个人报名
1、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经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同意后,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将《报名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纸质版相关报名材料,均一式2份,面试前资格复审用),以上报名材料均扫描成PDF格式,邮件“主题”格式统一为“考生姓名+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发送至邮箱pyxwzzbgbk@dz.shandong.cn)。
2、报名时间:2022年2月25日至3月4日。
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发送报名材料或发送报名材料不齐全、反馈后不能补充完善的,视为报名无效。
(二)资格初审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选聘工作全过程。收到报考人员发送的电子版报名材料后,及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和人岗相适度的初审,并通过电话反馈初审结果。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一并说明理由。
(三)面试
1、时间和地点。初定3月上旬,具体时间和地点,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进入面试范围的报名人员,须提交《报名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落编手续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无故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取消资格。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创新意识、语言表达、岗位匹配度和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能力,满分为100分(权重80%)。
4、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四)组织考察
1、考察内容。对其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考察了解,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发展潜力等,满分为100分(权重20%)。
2、考察方式。考察实行量化计分,主要采取民主测评、德的专项测评和考察谈话等方式进行,对考察对象的个人品行、能力素质、工作业绩、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和考察。
面试成绩、考察量化得分分别按照80%、20%加权计算最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
考察结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工作由平原经济开发区对外合作部专员选调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个人自愿放弃资格的,向选调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写出书面申请,经研究同意后,取消其资格,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任用
根据报考人员的最终成绩,确定拟选调选聘人员,并面向社会和所在单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选聘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落实编制及有关待遇,由平原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和业绩考核。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依次递补。
六、其他
公开选调选聘工作在县委的领导下进行,成立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组成的平原经济开发区对外合作部专员选调选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县委组织部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对发现并查实的违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公平公正。
本公告解释权归平原经济开发区对外合作部专员选调选聘工作领导小组。
政策咨询电话:
0534—4218890
受理举报电话:
0534—4217111,4218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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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平原县面向全市公开选调选聘平原经济开发区对外合作部专员公告20220224
文章来源:http://www.zgpingyuan.gov.cn/n30446775/n30447748/c69703968/conten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