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青岛市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统一遴选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2名(详见附件1《2021年青岛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岗位汇总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青岛市区(市)及以下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认可;
2.具有我市5年以上区(市)及以下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含试用期)。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因借调工作、外出学习等各种原因连续脱离工作岗位半年以上的,不计入工作经历;
3.历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以上;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公开遴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未经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党政纪处分期间或受组织处理未满影响期限的;
4.任职试用期未满的,提拔任职(晋升聘任)不满1年的,或近2年内调动过工作的;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岗位查询
各遴选单位的具体岗位、遴选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岗位汇总表》。报考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遴选公告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报考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对遴选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遴选单位联系。遴选单位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岗位汇总表》查询。
(二)报名
网上报名:2021年12月10日9:00-12月13日16:00。
网上查询:2021年12月11日9:00-12月14日12:00。
1.网上报名。登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qingdao.gov.cn),选择“专题专栏”“事业单位招聘”栏目,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报名。
(1)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系统后,必须先进行系统注册,设置登录名和密码。请务必准确填写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
(2)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报名系统中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按照工具使用说明对本人电子照片进行处理、保存。上传的电子照片必须是经处理后的照片。电子照片应是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并且与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3)网上报名系统的填表项中未能涵盖遴选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须从大学阶段开始填写。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
(4)网上报名时,同时将工作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或人社部门盖章同意的《2021年青岛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PDF版)和《2021年青岛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PDF版)上传系统。
(5)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网上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
2.单位初审。报名期间,各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网上反馈初审结果。
3.网上查询。报考人员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21年12月22日9:00-12月25日9:30登录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4.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遴选岗位,计划录取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取计划;计划录取2人以上的,按公布的开考比例相应核减录取计划。紧缺急需专业类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取消核减的计划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专题专栏”“事业单位招聘”栏目公布,报考岗位取消的考生可在2021年12月15日下午一次性调整报考其他岗位。
5.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考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报考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遴选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工作的全过程。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一般采取现场审查有关资料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需按遴选岗位要求,向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提交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2021年青岛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需单位、主管部门及区(市)委组织部或人社局盖章)《2021年青岛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2021年青岛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年度考核情况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提交以上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采取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由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岗位遴选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2021年12月25日上午9:00—11:30
(二)面试
面试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遴选岗位和遴选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公布的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遴选岗位;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40%、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同一遴选岗位报考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遴选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当天在遴选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布。
四、考察、体检
遴选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和体检工作,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一)各遴选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岗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并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调配手续。遴选单位(主管部门)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考察工作,客观真实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二)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遴选造成的空缺,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考生申请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造成岗位取消的,将通报本人所在工作单位,并将有关材料存入个人档案。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由各遴选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遴选人员,并公示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的有关规定办理调配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遴选资格。
六、严肃纪律及有关说明
(一)公开遴选工作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要严格按照公告、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遴选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青岛市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在公开遴选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进行适当调整。
(三)取消或核减计划、有关笔试信息等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qingdao.gov.cn)上予以公布。其他信息在各遴选单位官方网站上予以公布。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登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各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官网了解发布的信息,报考人员在整个报考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遴选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遴选机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四)遴选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汇总表》。
监督电话:(0532)85912185
请在工作日上午9:30-11:00、下午2:00-4:00拨打以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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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3日
原标题:2021年青岛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20211203】
文章来源:http://hrss.qingdao.gov.cn/n28356070/n32571083/n32571091/n32571109/2112031627461644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