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行政执法的社会监督,拓宽社会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渠道,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根据《平度市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现面向平度市选聘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选聘范围
平度市各行业、各领域符合选聘条件的各界人士。
二、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选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3、年满二十三周岁,不超过六十五周岁;
4、具有专科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在本市工作或者生活的中国公民。
5、限制条件: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受到刑事追究的;因违法违纪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具有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的;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不适合聘任的。
三、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主要工作职责
1.应邀参加市行政执法监督计划制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以及行政执法专题调查研究等活动。
2.发现行政执法人员存在违法或明显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时向行政执法机关或市司法局报告。
3.发现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行为存在问题的,向市司法局报告。
4.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与执法监督工作有关的理论知识和业务培训。
四、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聘期管理
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聘期每届2年,聘期届满自动解聘,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连聘(一般不超过两个任期)。特邀监督员在聘期内如发生违法、渎职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或不适宜继续履行职责的情况,予以解聘。
五、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选聘程序
1、发布公告。将《关于选聘平度市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公告》在平度政务网、平度市司法局公众号等媒体上公告。
2、报名。采取公民自荐报名或单位推荐、定向聘任等方式报名。拟报名人员从即日起至2021年10月15日17时前,填写《平度市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书面报平度市司法局(地址:北京路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336室,联系电话:87365151)。
3、遴选。市司法局将在报名人员中进行遴选,此次拟聘人数不超过20名,拟聘名单在平度政务网、平度市司法局公众号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聘任。拟聘名单经公示无异后,颁发平度市特邀行政执法执法监督员证件和聘用证书,并向社会公布名单。
六、特别说明
本公告未明确事宜,按《平度市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具体问题的最终解释权归平度市司法局所有。
咨询电话:87365151。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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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度市司法局
2021年9月30日
原标题:?平度市司法局关于选聘平度市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pingdu.gov.cn/n5135/n5142/n7790/2109301600509094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