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阿县大数据信息平台维护中心、东阿县12345市民热线服务中心均为东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东阿县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机关归口东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根据工作需要,拟在全县在编在岗人员中公开选聘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东阿县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镇街、各级各类医院、教育教学基层一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副科级及以上干部)。选聘岗位和数量见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35周岁(含)以下(1990年7月13日之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一)未经本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推荐的;
(二)尚在试用期内的或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档案审核有问题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方式及程序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13日-15日
9:00-11:30 15:00-17:30
(2)报名地点:东阿县人民政府第二办公区217房间
(3)报名人员须提交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6张(要求:背胶相纸,正面下缘打印标注姓名)和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将需要留存的材料(用A4纸复印)按以下顺序整理、左上角订好,照片用曲别针别在材料左上角。
1.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反正面打印,一式三份);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身份证(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5.单位同意报考和工作经历证明;
6.参加工作的原始编制和就业手续(验原件留复印件);
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取得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工作由公开选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参加选聘者本人要对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阶段发现参加选聘者不符合选聘条件的,随时取消其选聘资格。报名人员在参加选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选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四、考试内容及方法
本次选聘采用面试加考察的方式。报名人数与选聘计划比例达不到1:1的选聘岗位,采用直接考察的方式确定拟聘用人选。
对于报名人数与选聘计划比例超过1:1的岗位,允许考生调剂至报名人数未达到选聘计划、比例不足1:1的空缺岗位;全部调剂工作结束后,若岗位报名人数与选聘计划比例依旧高于1:1,则该岗位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选聘人员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专业知识及业务技能、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评价。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同一选聘岗位选聘人员出现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面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公示
1、考察。根据选聘岗位和应聘人员成绩按照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考察工作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工作实绩、工作能力,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2、公示聘用。考试、考察合格的拟选聘人员,在东阿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任职的,按规定时间到选聘单位报到。
在选聘过程中,因各种情况造成的空缺,可依次递补。
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规定办理有关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六、其他
应聘人员和参加选聘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开选聘工作的有关规定,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咨询电话0635-3289199
监督电话0635-3289217(县委组织部)
0635-3289052(县委编办)
0635-3289054(县人社局)
附件1、2026年东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2026年东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东阿县委组织部
中共东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东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7月8日
原标题:2026年东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sdde.gov.cn/site_dexrsjo/channel_65b719d2b051e68175656425/doc_6a4e151779804009174cc58e.h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