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德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规定,现将2021年德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以及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见附件)予以公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
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对2018、2019、2020年年度考核中获得两次以上优秀等次的人员,考试综合成绩加1分,形成总成绩。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职位遴选计划差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计划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高于2:1。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拟确定为考察对象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开遴选形成竞争的职位进入考察范围人员面试最低成绩。如同一遴选职位计划出现多个报考人员最终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考察对象;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对成绩相同者增加面试环节,按第二次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
二、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由遴选机关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考察时,由所在单位出具政治素质、廉洁自律情况“双鉴定”,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机关。考察组严格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诚信档案记录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察工作结束后,遴选机关根据考察情况,结合职位要求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有关情况通报报考人员现任职单位,并将有关材料存入个人干部(人事)档案。
在此期间,报考者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当及时联系遴选机关变更联系方式。
点击下载>>>
2021年德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以及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名单.xls
中共德州市委组织部
2022年1月10日
原标题:关于公布2021年德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和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的公告关于公布2021年德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和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的公告。20220110
文章来源:http://dzdj.dezhou.gov.cn/n49970401/n49970439/c68578983/conten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