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2023年度眉山市公开遴选(考调)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相关要求,通过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和顶岗试用等环节,经我院党组集体研究确定(见附件)为拟调任人员,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反映人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调任的,按程序办理调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调任;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调任,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调任。
监督电话:028—38166383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联系电话: 028—38169892
本公告由眉山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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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眉山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公开选调公务员拟调任人员的公示 [273]2024-03-12
文章来源:http://www.msrsks.com.cn/newsDetail/149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