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1年度上半年眉山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公告》要求,通过笔试、面试、差额考察、体检和顶岗试用程序,经我局集体研究确定2名同志(见附件)为拟转任人员,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
公示期间,对公示人员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向眉山市水利局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监督电话:028—38166025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组联系电话:028—38195515
本公告由眉山市水利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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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5日
原标题:眉山市水利局2021年上半年公开遴选参公人员拟转任人员的公示
文章来源:http://www.msrsks.com.cn/newsDetail/129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