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关于2021年度上半年眉山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公告》要求,通过笔试、面试、差额考察、体检和顶岗试用程序,经市生态环境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5名同志(见附件)为拟转任人员,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
公示期间,对公示人员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监督电话:028—38177265。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28—38110598。
本公告由眉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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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27日
原标题:眉山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上半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拟转任人员的公示
文章来源:http://www.msrsks.com.cn/newsDetail/127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