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2023四川内江市统筹遴选和选调公务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

内江市人民政府 2023-09-22

位置:首页 > 四川 > 考试信息 > 考试通知 >

(一)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二)各单位或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未按规定时间或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员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以依次递补。

(四)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应聘人员有隐瞒影响聘任的疾病或者病史以及其他妨碍体检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情节较轻的,负责组织体检的聘任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当终止其聘任程序;有交换、替换检验样本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行为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有串通作弊、让他人顶替体检等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行为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人员请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请及时与招录机关联系。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参加体检的人员前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等检查,请在受检前10—12小时禁水、禁食。应聘人员亲属及其他人员请勿陪同体检。

(三)参加体检的人员应关闭通讯工具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经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内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过程中,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等身份信息,待体检结束,经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四)体检费约550元(费用由医院收取),由参加体检的人员按医院实际收费标准缴纳。

(五)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公开选调咨询电话:公务员一科(0832-2228922);

公开遴选咨询电话:公务员二科(0832-2042419);

市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0832-6210005。

点击查看>>>

1.内江市2023年度统筹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温馨提示

原标题: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关于2023年度内江市统筹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neijiang.gov.cn/njs/gwyzk/202309/d724d2fc92ce4957b3fe448f679ea875.shtml

相关推荐

全部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