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组织部《2022年度成都市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现将成都市纪委监委及部分区(市)县纪委监委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公告》规定,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成都市纪委监委职位按3:1、区(市)县纪委监委职位按5: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达不到以上比例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
时间:2022年9月2日(星期五)9:00-17:00
(成都市纪委监委综合管理职位:9:00-12:00,成都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职位:14:00-17:00。各区<市>县纪委监委资格复审在同一天进行,具体时间由相关单位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地点
1.成都市纪委监委职位:成都市纪委监委3楼中会议室(锦悦西路88号)
2.青羊区纪委监委职位:青羊区纪委监委14楼1402室(青羊区西华门街19号)
3.成华区纪委监委职位:成华区纪委监委4楼405办公室(成华区红光路1号)
4.青白江区纪委监委职位:青白江区纪委监委3楼304室(青白江区青江中路181号)
5.新津区纪委监委职位:新津区纪委监委2楼3会议室(新津区温州路288号)
6.彭州市纪委监委职位:彭州市纪委监委2楼210办公室(彭州市金盆东路81号行政中心5号楼)
7.邛崃市纪委监委职位:邛崃市纪委监委2栋2楼会议室(邛崃市滨江路上段555号)
8.金堂县纪委监委职位:金堂县纪委监委3楼310办公室(金堂县赵镇十里大道一段800号)
四、资格复审应提供的材料
1.报名登记表1份(贴上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及同级党委组织部审核审批,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
2.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电子版(以“姓名+职位”命名),于9月1日12:00前发送至邮箱fength8810@126.com。
3.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其中,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按相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若出生时间、学历、学位等经组织认定,需附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复印件1份)
4.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加盖档案管理部门鲜章。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没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证明1份,提供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1份,并分别盖章。
6.所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其他要求对应的证明材料,如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由经历所在单位出具,需注明该工作经历的时间段、单位及工作内容,并加盖单位鲜章)。
五、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一)非特殊情况,资格复审须由考生本人现场参加。若考生因旅居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确无法到达现场的,请于9月1日12:00前电话联系报考职位对应单位,说明有关情况,经同意后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线上资格复审。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如下:
1.成都市纪委监委
联系人:冯老师;联系电话:028-61885106
2.青羊区纪委监委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8-86240399
3.成华区纪委监委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8-84310198
4.青白江区纪委监委
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28-83613388
5.新津区纪委监委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8-68287515
6.彭州市纪委监委
联系人:沈老师;联系电话:028-62666030
7.邛崃市纪委监委
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028-69267970
8.金堂县纪委监委
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28-84935323
(二)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取得面试资格,择期另行通知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相关安排和注意事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三)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提交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遴选(考调)资格,由此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资格复审贯穿整个遴选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考调)资格。
(五)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当天放弃的,不递补。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能及时联系通知。递补以电话方式通知,因递补人员报名时联系电话留存有错或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在资格复审时主动出示本人健康码、行程码、接受体温检测,同时持本人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时间以检测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证明打印时间)。经现场查验健康码、行程码、体温、核酸检测证明无异常者方可入场。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除身份确认按要求摘除口罩外,其余环节应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1.健康码或行程码为“红码”或“黄码”的;
2.经现场查验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
3.按我市疫情防控要求,应该或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及居家健康监测的;
4.未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
(三)考生在资格复审前应签署《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见附件2),承诺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罚。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吏、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遴选(考调)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本次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将根据我市疫情防控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随时关注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同时密切关注成都人事考试网官网相关信息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造成信息遗漏或无法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未尽事宜,请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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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成都市纪检监察系统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中共成都市纪委 成都市监委
2022年8月30日
原标题:成都市纪检监察系统 关于2022年度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 资格复审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cdpta.cdhrss.chengdu.gov.cn/netpage/noticecontent.jsp